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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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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什么是社会心理学

CH2:从众

  这个实验的结果表明:在有“法律”或常规的团体中,从众者比不从众者更受欢迎。
  然而,并不是说从众在任何时候都是最恰当的,不从众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好的。在有些情况下,从众会造成灾祸和悲剧。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一看,这些悲剧性的决定有什么共同之处。首先,他们都从属于具有较强凝聚力的小团体,与反对意见绝缘。根据欧文贾尼斯的理论,集体思想(group think)是“具有凝聚力的集团中其成员的一种思考模式,发生在共识存在于该集团中并处于非常强大的支配地位,以至于往往忽视了对其他各种行动方案的现实评价的情况下”。陷入这种不良的决策方式的团体,一般来说,都认为自己无懈可击。他们被乐观主义遮住了眼睛。面对从众压力时,团体成员逐渐怀疑他们自己,并使自己远离逆耳之言的鼓噪。
  
  从众(conformity)可以定义为:由一个人或一个团体的真实的或是臆想的压力所引起的人的行为或观点的变化。
  那为什么阿希的被试者和萨姆还要从众呢?看来似乎有两个可能:(1)可能在大多数人持一致的判断面前,人就容易相信自己的意见是错误的;(2)可能他们是“表面上迎合别人”(内心却深信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以便使自己能受多数人欢迎,或者是避免因持异议而被人讨厌。简单地说,这些人有两个目的:(1)想不犯错误,力求正确;(2)想通过遵照团体里其他成员的期望去行事以博得别人的欢心。
  
  在实验中,哪怕只有一个同伴的答案(信息)是正确的,被试人遵从众人错误答案的可能性就会显著降低。
  一个团体(信息)若具备以下几点,就更容易使个人去遵从它:(1)由专家组成;(2)对个人来说,团体成员是很重要的人物;(3)它的成员在某些方面与个人类似。
  的确,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进行的研究表明,人们通常更容易遵从外表看来社会地位高的人的行为,而不容易遵从那些外表不那么可敬或者举止不那么文雅的人的行为。通
  在浴室和停车场的实验中,从众是由信息所致,而非惧怕所致。但区分这两种从众情况并非易事。行为通常是完全相同的,但区分这两种过程的关键因素是惩罚因素是否存在。
  这个实验的结论是:当物理现实很明确而且可以解释时,他人行为对被试者的情绪影响不大。然而,当他们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生理反应而又不知道其原因时,他们的情绪可能是愤怒,也可能是愉快,这取决那些假装注射了同一药物的助手的行为(信息源)。
  单独留在房间里的被试人(无信息源),有70%的人去救助她。和陌生人一起留在房间里的被试人(有信息源),只有20%的人去救助她。这表明,他人在场抑制了人们采取行动。这种现象被称为旁观者效应。
  
  我不再使用从众这一简单的术语,而是把人们对社会影响的反应分为三类:依从、认同和内化。
  让我们看看依从、认同与内化中包含的主要因素。依从的重要成分是权力。认同的关键成分是吸引。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可信程度。
  依从(compliance)恰当地描述了一种人类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动机是为了获得奖赏或免受惩罚。其特点是,行为持续的时间与奖励或惩罚存在的时间相等。
  认同(identification)是对社会影响的一种反应,做出这种反应是由于个体希望自己成为与施加影响者一样的人。和依从一样,个体在认同时采取特定的行为方式,并不是因为这种行为能给个体带来内在的满意,而是因为个体满意地确定了自己与所认同的个人或团体的关系。认同与依从的区别在于:个体能逐渐相信自己所采取的观点和准则,虽然他对这些观点和准则的信仰还不够坚定。因此,如果一个人发现某个团体或个人在某一方面对自己很有吸引力或感染力,他就会由于喜欢该团体或该人而容易接受其影响,并采取与之类似的准则和态度。他们的行为不是为了获得奖赏或免受惩罚(如依从那样),而只是为了和那个人或那个团体一样。
  将准则和信念内化(internalization)是对社会影响最持久、最根深蒂固的反应。把某种信念内化的动机源于使自己正确而不犯错误的愿望。因而,对这种信念的奖赏是内在的。如果我们觉得施加影响的那个人是可信赖的,而且具有良好的判断力,那我们就会接受他(或她)所提倡的信念,并把这些信念纳入自己的价值体系中。一旦它成了我们自己体系的一部分,它就可以独立于发源者而成为自己的准则,并将变得非常难以改变。

  
  

CH3:大众传播、宣传和劝导

  情绪感染(emotional contagion)现象大概最能体现媒体的力量。
  芝加哥投毒案肯定只是一人所为,但后来发生的事件是由于对此案的广泛报道所造成的。但是人们却普遍相信,用其中一个新闻机构的话来说,投毒风波代表了“一场无药可医的传染病的蔓延”,是“病态”社会的象征,是“疯狂”国家的写照。许多报纸先是对投毒事件做一番耸人听闻的报道,然后再大肆宣扬医学专家是如何评论这种宣传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翌日》无疑对人们产生了影响,甚至是那些根本没看过此剧而仅仅看过关于此剧的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的人们。该剧播放后,无论是看过此剧的人还是没有看过此剧的人,都更加关注核战争,认为核战争爆发的可能性极大而在战争中幸存的可能性极小。另外,这两种人都报告说,他们愿意通过支持全面禁止使用核武器和参加反核运动,为防止核战争的爆发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强奸的电影《受害者的呼声》播出后的几周内,报警的受害妇女人数大大减少显然,她们受到该剧的暗示,担心警方不再相信她们。
  
  调查结果还进一步表明,人们的教育程度越高,对电视广告的怀疑越大。而且,怀疑者相信怀疑可使自己对广告诱惑产生免疫力。这一发现好像可以推论出一个简单的道理:若事先知道某一宣传者存有偏见,则可使我们免受其宣传的劝导。然而,这一推论可能并不正确,因为认为自己可以免受劝导并不等于真的会免受劝导。
  
  当我们接触到劝导时,是加以深思,还是草率接受?对劝导的理解是以此为基础的。根据理查德·皮特和约翰·卡西奥波的理论,当问题与我们相关并且非常重要的时候,人们具有认真思考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全面地审视劝导的论点与论据。但有时候,即使问题很重要,即使劝诱者巧舌如簧,人们也可能由于心不在焉或过于忙碌或者劝导表达得过于肤浅时而不去做认真的考证。
  皮特和卡西奥波将这一理论称为“阐述的可能模式”(elaboration likelihood model),因为它涉及人们在何种情形下会思考或阐述给定的基本信息。该理论认为劝导的主要途径有两种:中心途径(central route)和边缘途径(peripheral route)。中心途径依赖于那些以促使人们思考该问题的事实和数据为基础的确凿论据。而边缘途径非但不鼓励人们思考问题,反而提供刺激人们在非深思熟虑情形下接受某一论点的暗示。
  
  下面让我们更详尽地讨论,增加宣传有效性的关键因素是什么?基本说来,有三类重要变量:(1)宣传源(谁说);(2)宣传的性质(怎么说);(3)接受者的特点(对谁说)。简言之,即“谁对谁说什么”。
  
  传播源-可信性(权威,反自我利益即无私)
  总结此节(传播源),我们可列出以下几种现象:
  -我们的观点容易受既是专家又可信的人的影响;(权威)
  -如果宣传者的态度明显地背离其自身利益,他(或她)的可信度(和宣传效度)就会增加;(反自我利益)
  -如果宣传者无意影响我们的观点,他(或她)的可信度(和宣传效度)亦会增加;(反自我利益)
  -如果我们喜欢并认同某人,至少在无关紧要的问题和行为上,他(或她)的观点与行为对我们的影响通常比问题内容本身对我们的影响要大;(喜爱)
  -如果我们喜欢某人,至少在无关紧要的问题和行为上,即使很清楚他(或她)正企图影响我们的观点且可从中获益,我们往往还会受其影响。(喜爱)
  
  宣传的性质
  (1)以唤起受众理性能力为目的的宣传更有说服力,还是以唤起受众感性能力为目的的宣传更有说服力?
   A: 感性。绝大多数实验资料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人受宣传的惊吓越大,就越有可能采取积极的预防行动。有趣的是,自我评价低的人会被恐惧的力量吓倒,行动滞后,
  (2)与生动的个人经验相联系的宣传对人的影响更大,还是以大量确凿、无可指责的统计数据为依据的宣传对人的影响更大?
   A: 生动的个人(熟人)经验。事例越是生动形象,其劝导效果就越好。
  (3)宣传应该仅仅呈现单方面的论点,还是应该同时包括对相反观点的驳斥?
   A: 对于赞同派,单面论点影响更大;对于反对派和熟悉反对论点的人,双面论点影响更大。
  (4)如果像在一场争论中那样,将双方的观点都呈现出来,那么呈现的先后顺序是否会影响各方的效果?
   A: 这里关键的两点是:(1)如果两个宣传之间的时间间隔极短,抑制作用(干扰作用)最大;在此例中,第一个宣传对第二个宣传的学习造成了极大的干扰,首因效应发挥作用第一位讲演人将处于优势。(2)如果听众在听完第二个宣传后必须立即作出决定,近因效应最大,近因效应发挥作用。

首因效应(primary effect):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第一个演讲似乎将更有效。
近因效应(recency effect):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后一个演讲似乎将更有效。

  (5)受众原有的观点和宣传所赞成的观点之间的差异与宣传的有效性的关系是什么?
   A: 观点改变程度随差异程度增大,先增大后减小。概括此节,对于相互矛盾的实验结果可作如下解释:当宣传者信誉很高时,他或她所赞成的观点与接受者的观点分歧越大,接受者越容易被说服;另一方面,当宣传者的信誉可疑或较低时,中度分歧会使接受者的观点发生最大的改变。

意见差异越大,受众的不适程度越大。但我们推论出,这并不意味受众一定会改变自己的观点。受众用于减少不适的方法至少有四种:
(1)改变自己的观点;
(2)劝导宣传者改变观点;
(3)通过寻找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人来寻求对自己最初观点的支持,而无视宣传者的宣传;
(4)贬低宣传者——把宣传者看做是愚蠢的、不道德的从而使其观点无效。

  
  接收者的特点
  让人感到轻松、愉快,可使观众对该宣传更易于接受。
  人们往往要保护自己的自由感。根据杰克布雷姆的对抗理论,当自由感受到威胁时,我们会力求恢复它。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当人们在面对与其重要信念背道而驰的宣传时,如果可能的话,往往会马上编造论据进行反驳。这样人们就可以让自己的观点免受不必要的影响,并且保护自己的自由感。如果注意力被分散,就不能很好的编造论据反驳,就更容易接受论点。
  
  人类思维并不总是具有逻辑性。虽然我们拥有准确、细致的思维能力,但在思维过程中,同样具有扭曲事实、草率下结论的情形与状况。若要理解如何改变人们的态度,首先要了解人类思维的复杂性与人们抗拒改变的动机。在下两章里我将探讨这些既有趣又重要的问题。在第四章中,我们将试图了解为什么人们要诠释和歪曲社会事件。在第五章中,我们将探讨诠释和歪曲行为背后的主要动机。
  

  阅读材料:把电视换成微博、豆瓣、论坛、网络。

  自60年代末期起,研究者录制并分析了成千上万个黄金时段的电视节目及其中的人物。他们发现,从整体上看,电视所展现的现实世界是不准确、容易误导观众的。在黄金时段节目中出场的男性人物与女性的比例几乎是3:1,而妇女比节目中的男性更年轻,更缺乏经验;出场的非白种人(特别是拉美人和亚裔美国人)及老年人较少;少数民族只扮演一些小角色,并且极其不成比例。另外,这些节目的人物多从事专业工作和管理工作:虽然在美国有67%的劳动者从事蓝领或服务工作,但在电视节目中只有25%的出场人物从事此类工作。最后,电视节目中的犯罪至少是实际生活中的10倍。每周大约有超过一半的电视人物卷入到暴力冲突中;而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统计,在现实生活中,每年只有1%的美国人成为犯罪事件的受害者。在过去的几年里,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统计,实际的暴力犯罪率呈下降趋势,但在电视节目中,暴力犯罪却在上升。电视剧作家及前美国作家行业协会会长大卫·林特尔斯对此作了最精辟的总结“,每晚8点到11点,电视一直在扯谎。”
  格伯纳及其同事比较了看电视多的人(每天看电视超过4个小时)与看电视少的人在态度及信念上的差异。他们发现,看电视多的人(1)表现出更多的种族歧视;(2)过高估计了医生、律师、运动员的从业人数;(3)认为妇女在能力和爱好方面比男人局限性更大;(4)夸大现实生活中的暴力犯罪现象;(5)认为现在老人的数量下降,身体状况不及20年前的老人,而事实却恰恰相反。还有,较之看电视少的人,看电视多的人更容易认为世界是个邪恶的地方;也更容易认为多数人都自私自利,一有机会就会利用你。格伯纳总结到,这些态度和信念反应了电视对美国人生活的失真描绘。
  研究结果还表明,随着电视进入我们的生活,盗窃率(偷窃为率)上升。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呢?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电视通过广告推动了商品消费;同时电视把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描绘成标准的生活方式,并让人产生了富庶生活和高消费现象俯拾即是的错觉。当那些生活拮据的电视观众把电视上宣传的生活与自己作比较时,感到非常愤怒和沮丧,刺激之下,为了“分享美国之梦”他们会不择手段。

 
     


  •   于是,我可以通过他对观点的易接受程度来判断他的自信力吗?

CH4:社会认识

  在解释他人行为时,人们会寻找以下三方面的信息:(1)行为者行为的一贯性(在其他场合及时间,他或她是否总是如此行事);(2)行为者行为的统一性(在同样的场合,其他人是否会这样行事);(3)行为者行为的特殊性(是否只有他或她如此行事)。
  然而,理性思考至少需要两个前提:(1)思考者能够获得准确、有用的信息;(2)思考者拥有无限的、可用于加工生活数据的资源。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并不具备这种条件。
  我们总是试图采用简化复杂问题的战略。我们可以用下述方式实现这个目的:(1)通过忽视一部分信息以减少我们的认知负担;(2)过度使用其他信息以避免寻找更多的信息;(3)接受一个不尽完美的选择,因为这已经足够好了。
  
  组内偏爱的定义是,无论从哪个层面看待自己的组,人们都具有将其视为更好的一组并把奖励分配给自己的组的倾向。运用被人称之为最小群体范式(minimum group paradigm)的概念
  
  记忆的重建
  记忆也不像播放磁带或录像机那样;相反,我们的记忆重建在经过过滤的真实生活的片段基础上,并通过对可能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的认识的修正而完成的。对于某些具体事件,记忆还会受到他人言论的深刻影响,即使在事情发生很久之后。

  另一些被试人被问及同样的问题,但是把“撞烂”一词替换成“撞上”。当用“撞烂”而不是“撞上”问被试人时,他们估算出的车速更快;而且,在看过电影一周后,他们更有可能认为(错误地)事故现场能见到破碎的玻璃。
  在描绘事故发生时情况的幻灯片中,一辆绿色小轿车经过事故现场。在看完所有幻灯片后,立刻向半数被试人提问,“那辆经过事故现场的蓝色小汽车的顶棚上是否有一副滑雪板?”剩下的另一半被试人也被问及相同的问题,但是省略了“蓝色”这个字眼。实验证明,前者较之后者更有可能错误地认为他们看见了一辆蓝色汽车。一个简单的问题就可以轻易改变他们的记忆。

  自我图式
  自我图式(Self-schema)是对自我的认知概括,它来源于过去的经验,组织并指导个人社会经验中与自我相关的信息之加工。我们的记忆会被某种方式所歪曲,以便有可能与我们对自己的总体印象吻合。那么儿时发生的与笼统的印象相反的任何事件都比与之一致的事件更难被回忆起来。所以,多年以后,我们的记忆变得越来越一致,越来越不准确。
  
  记忆恢复现象
  恢复错误的记忆,曼德拉效应。
  
  这个实验的结果解释了什么是确认偏见(confirmation bias)——人们对最初的假设和观念具有寻求确认的倾向。当画面非常模糊时,大多数人会猜测它可能是什么——看起来像冰激凌卷;不,是一匹 后腿抬起的马;不,是埃菲尔铁塔。我们有一种坚持最初的猜测的倾向;然后这些猜测会干扰我们解释这幅稍微有些模糊的图画的能力。
  
  我们能采取何种方式以避免认知保守主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呢?这里有四个经验法则能够给我们提供帮助。第一,警惕那些企图替你创建事物分类及定义的人。有许多方式可能为人或事下定义或进行分类。问一问你自己,“为什么要建议使用这种特殊的分类方法?”第二,尽量使用更多的方法来对人或事进行分类。从多个角度来看待人或事,我们不能只依赖于一种分类方法因为我们有可能会错误运用该方法,并歪曲数据使之符合我们原先持有的观点。第三、尽量从独特的视角来看待人或重大事件;虽然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的成员,他们同时也是许多群体的成员,有他们独特的态度。个体化有助于防止对某种刻板化印象或启发式方法的滥用。第四,在印象形成的过程中,考虑一下你失误的可能性你已经将受害者投入了本章所描述的一种或几种认知偏见中。
  
  在研究如何解释社会生活时,社会心理学家发现了三种影响我们的归因与解释的一般性偏见:基本归因错误行为者—观察者偏见自我偏见
  基本归因错误(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是指人在描述和解释社会行为的原因时,具有高估个人或内因作用而低估情景作用或社会角色的普遍倾向。

  如果这种基本归因错误的对象仅限于大学教授和智力测验参加者,那么这个问题可能不太值得如此重视。然而,它的影响是深远的。想一想大多数美国人对于一个在超市使用食品券的人的普遍反应“:她很懒;如果她再努力点儿,她会找到工作的。”或者想一想对于被控有罪的夜贼的刻画:“他是个坏人;只有懦夫才会干这种事?”两种描述似乎完全准确,但很有可能它们意味着基本归因错误在起作用。虽然这里不是展开讨论贫穷与犯罪问题所包含的情景因素的合适场所,但我们要知道,除了个人因素,还有许多其他因素能够解释一个人贫穷或犯罪的原因,如缺乏就业机会、文盲、经济衰退、在社区中缺乏正面的行为榜样、生长于问题家庭。
  我并不想暗示,一个罪犯不应该因他或她的行为被追究责任。罪犯必须为他们的所作所为负责,也必须被追究责任。但是只考虑个人因素而不考虑情景因素,我们将会支持截然不同的有关贫穷、犯罪等社会问题的政策。

  行为者—观察者偏见(actor-observator bias),即行为者将自身行为归因于情景因素,而观察者总是把同样的行为归因于行为者稳定的性格特点。换言之,我把疑虑好的一面留给自己;我用情景原因来解释自己的虚伪。但我不会把疑虑好的一面留给你;当我解释你的行为时,就犯了基本归因错误。

  行为者—观察者偏见的原因是什么呢?迈克尔·斯托姆斯认为,它与人们注意的指向有关。行为者的注意力通常集中在周边环境和过去的历史上;他或她可能对导致行为的因素以及他或她对这一行为的感受了如指掌。另一方面,观察者的注意力几乎总是集中在行为者身上,可能没有意识到导致行为者产生这种行为的历史因素或环境因素。

  自我偏见影响社会认知的两个一般方式——自我中心思想自我保护偏见
  自我中心思想(egocentric thought)指,一个人容易认为自己更接近于事件的中心,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大多数人在回忆往事时,仿佛他们是当时的主角,处于控制和影响事物进程和他人行为的位置。
  自我中心思考问题的倾向以微妙的方式出现,经常包括我们对往事和信息的回忆。一个非常普遍的发现是,人们对于描述自我的信息的记忆是惊人的。而且,当参加群体工作时,个体往往只注意和回忆自己的表现,而忽视和忘记那些关于他人表现的信息。还有,当信息发生时个体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比被动地接受相比,这个信息更容易被记起。最后,研究反复显示与自我有关的信息的记忆效果最好;也就是说,当人们想到与自己有关的词语或事物时,他们对此的记忆比与他人有关的词语或事物要好。

  认为自己是宇宙中心的想法可以帮助我们解释占星术的现象。占星术的惯用手法被称为巴纳姆声明——以马戏演员P.巴纳姆命名。他曾经说道:“每分钟都会有一个婴儿降生。”巴纳姆声明是一个由几乎对每个人都适用的声明构成的个性描述。例如,假如我研究你的星象图并告诉你:“你在非熟悉的社会环境中非常保守。你认为生活是乐观和悲观的混合物。你思想开放,然而一旦情势所需,你能够立场坚定。”你会认为我是个极富才华的占星家吗?想一想就会知道,这种描述几乎适用于每个人。但是,因为我们具有自我中心思考的倾向,几乎每个人都相信这些话说到了我们心坎上;我们当中的许多人都会禁不住想到,几乎每个人都会有同样的感觉。因而,报纸上的占星术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有吸引力的栏目。另外,正如彼得格利克、德博拉戈特斯曼、杰弗里乔顿表明的,如果巴纳姆声明既可信又正确,甚至那些一开始怀疑占星术的人也会摇摆不定。也就是说,当提供给那些持怀疑态度的人一个关于自己的虚构的星象描述,而且这个描述是普遍适用的(巴纳姆声明),同时这个描述措词以取悦于人的方式出现,那么这些人会逐渐减少他们的怀疑,增加他们对占星术的信心
  在另一个旨在测试人们对巴纳姆声明的可信度的实验里,理查·德佩蒂和蒂莫西先让被试人参加一个虚构的个性测试,然后提供给他们一份伪造的个性反馈和结果。半数的被试人收到了内容肯定的巴纳姆声明,把他们描述成“思想开放”(如,你可能从很多角度理解一个问题。)而另外半数被试人收到的巴纳姆声明,把他们描述成“思想封闭”(如,一旦你拿定主意,就坚持到底。)虽然这份个性反馈是伪造的,几乎所有被试人都相信这是对他们个性的准确描述。还有,佩蒂和布罗克发现,被试人的“新发现的个性”影响了他们后来的行为。具体而言,“思想开放”和“思想封闭”的被试人被要求列出他们对于两个有争议的问题的看法。那些随机地收到把他们描述成“思想开放”的巴纳姆声明的被试人根据问题的两个方面列出了他们的想法,而那些收到了把他们描述成“思想封闭”的巴纳姆声明的被试人只根据问题的一个方面列出了他们的想法。这是关于我们的信念和期望是如何影响我们的社会现实的另一个例子。

  自我保护偏见(self-serving bias)指,人们有把自己的成功归结于个人因素而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环境因素的倾向。例如,在篮球比赛中,如果琳达完成了一个高难度的扣栏,她很可能把这归因于她的随机应变和弹跳能力。另一方面,如果她没有投中,她可能会认为对方犯规或地板上有汗迹,导致她错过了最佳起跳时间。
  为什么人们会产生自我保护偏见?对其中一部分证据的一个解释是纯认知的:个体是以行为者而非观察者的方式认识不同信息的。看看配偶对于家务分配的估计加在一起超过100%这个例子。这种情况很容易归因于注意和记忆的差别。例如,每次我擦地板、刷厕所或者洗盘子,我更可能会记住这些事情,也很容易回忆起上个星期打扫了车库,为狗洗了澡,修剪了草坪。我记得你擦了炉子,但我疏忽了(或忘记了)你做了三顿晚饭,还洗了盘子,买了菜,吸了地毯,修剪了篱笆,付了账单。当我估计每人干的家务活时,当然,我认为我做得更多。另一个关于自我保护偏见的解释是我们身上存在着如此归因的动机,以保护和保持我们自我观念和自尊。根据这个观点,如果我对自己有肯定的看法,我就很容易以可以成功的态度接受自己;另一方面,我们自然会否定对这种看法的威胁。这叫做自我防御行为。
  自我偏见的价值
  当我们把心理加工过程视为客体,并发现大多数人身上都存在自我中心的思考方式和自我保护偏见时,就会很容易地得出以下两个结论:人类是可悲的、不理性的、愚蠢的生物体,他们蒙住了自己的眼睛,看不倒事物的本来面目;应该不惜一切代价消除自我偏见。这种结论总的来说可能过于简单化了。首先,正如我们先前提到的,虽然我们人类经常会使用偏见的思考方式,但是我们也具有清楚、理性思考问题的能力。另外,自我偏见能够服务于重要的目的。相信自己是一切良好事物的原因的人会更加努力,并在实现困难目标的过程中更加坚持不懈。这种努力会产生新的科学发现、伟大的艺术作品或让成百上千万人受益的政治协定。自我偏见也能帮人保持乐观的态度,避免心理上的打击
  
  
  
  

CH5:自我辩解

  设想下列情景:一个年轻人已被催眠,催眠师正对他进行催眠后的暗示:当钟敲4下时,他会
  1.走到衣橱旁,拿起雨衣和穿上雨靴;
  2.抓起雨伞;
  3.走过8个街区到塞夫威超级市场买6瓶威士忌酒;
  4.返家。
  催眠师还暗示年轻人,一返回公寓,就要立即“醒过来”,恢复故我。钟敲4下时,年轻人立即走到衣橱旁,披上雨衣,穿上雨靴,抓起雨伞,带着对威士忌的渴望蹒跚地走出门去。这件事有几个蹊跷之处:1.这天,阳光普照,万里无云;2.在半个街区外的地方就有饮料商店,所售威士忌的价钱与8个街区外的塞夫威超级市场里的一样;3.年轻人从来不喝酒。年轻人回到家,打开门,重新走进公寓,从朦胧中醒来。他发现自己穿着雨衣和雨靴站在那里,一手拿雨伞,另一只手提着装满酒瓶的包。一时间,他自己都觉得很纳闷。这时,他的催眠师朋友问到:“嘿!比尔,你上哪儿了?”
  “噢,我去买东西了。”
  “噢,你买什么了?”
  “唔……我好像买了些威士忌。”
  “可你从来不喝酒呀!不是吗?”
  “没错,可我的朋友喝酒。”
  “大晴天的,你干吗全副武装地带着所有的雨具呢?”
  “这个……因为每年这时候天气都很多变,我不想让雨淋着。”
  “可天上一点云也没有啊!”
  “呵,那也难保不下雨呀。”
  “哎,对了,你上哪儿买的酒?”
  “噢,呵?到超市买的。”
  “你干吗去那么远的超市?”
  “这个,……这么好的天,多走一会儿也好。”   自我辩解
  多数人都有为自己的行为、信念和感情辩解的动机。当一个人做一件事时,如有可能,便会尽力使自己(和其他人)相信,这是一件合乎逻辑、合乎情理的事。其实,有充分的理由解释萨姆的荒唐之举他被催眠了。但是,因为萨姆不知道自己已被催眠,而他又很难接受自己的荒唐,所以他竭尽全力使自己(和朋友)相信,他的愚蠢之举是有原因的,而他的行为实际上是非常合理的。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人们要编造、相信并传播这样的谣言呢?难道这些人都是受虐狂?这些谣言肯定不会令人感到平静和安全。对这一现象的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是:人们吓坏了。由于这种恐惧缺乏充足的正当理由,他们就编造理由。这样,他们就不再感到自己很愚蠢
  从根本上说,认知不协调(cognitive dissonance)是一种紧张状态。当一个人在心理上同时持有两种不一致的认知(思想、态度、信念、意见)时,就会产生这种紧张状态。换言之,当单独考察两种认知时,如果其中的一个认知的反面与另一个认知相同,那么这两种认知就是不和谐的。由于认知不协调的出现是不愉快的,因而,人们都尽力减少它。正如艾伯特卡穆斯这位存在主义哲学家所说,人是这样一种动物,他们毕生都在努力使自己相信其存在不是荒谬的(减少认知不协调)。
  认知不协调理论没有把人描写为有理性的动物,而是把人描写为理由化的动物。根据这一理论的基本假设,人类希望自己正确的动机弱于相信自己正确的(和聪明的、完善的、公平正派的)动机。
  在第三章的结尾,我们讨论了一个事实,即信息宣传在改变根深蒂固的态度上效果不明显。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为什么信息宣传的效力那么有限。如果人们赞成一种态度,但宣传者提供的信息却引起不协调,通常减少不协调的最好方法就是拒绝和歪曲那些证据。一个人赞成某种态度的程度越深,他拒绝引起不协调的证据的倾向性越大。

  常青藤联合会举行的普林斯顿大学和达特茅斯大学之间的一场重要橄榄球比赛,双方都互有恶意,场上的互相犯规、殴打,致人受伤、骨折。这场比赛是两所大学历史上最粗暴、最肮脏的比赛。
  赛后,过了一段时间,两位心理学家达特茅斯大学的艾伯特黑斯托弗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哈德利坎特里尔带着16毫米的放映机走访了两个学校,并分别为两校的许多学生放映了这场比赛的影片。他们让学生在看电影时客观地记下每次犯规是怎样引起的,责任者是谁等。正如你想象的那样,两所大学的学生对这场比赛的看法大相径庭。他们往往把自己学校的学生看成是犯规的受害者,而非犯规者,而且发现普林斯顿的学生看到达特茅斯队员犯规的次数是达特茅斯学生看到自己队员犯规次数的两倍。这是一个不小的歪曲。
  重复一遍,人不是信息的被动贮藏器,他们观察和解释信息的方式取决于对某种信念或行为的赞同程度。为了减少不协调,个体会歪曲客观世界。而且,歪曲的方式和程度是可以预测的。

  人们不喜欢看或听那些与他们深信不疑的信念或愿望相反的事物。
  我把减少不协调的行为称作“非理性的”,也就是说,此种行为通常是不适当的,它妨碍人们学习重要事实或发现解决问题的真正方法。另一方面,它又确实能为“一个目的”服务。

  爱德华·琼斯和赖卡·科勒进行的许多实验充分说明了减少不协调行为的不理智性。他们选择了一些在种族隔离问题上持有极端态度的被试人,其中一部分人赞成种族隔离,另一部分人反对种族隔离。然后让这些人阅读一系列有关这个问题的带有双方论点的宣传材料。其中一些宣传非常理智,令人信服;另一些宣传却荒唐得近似可笑。琼斯和科勒感兴趣的是被试人对哪种论点的记忆最牢固。如果人们是纯理性的,估计他们将对那些合理的论点记得最牢,而对那些荒唐的论点记得最不牢。因而,理性的人会记住合理的论点而抛弃荒谬的论点。认知不协调理论是如何预测的呢?让所有聪明人站在你这边而让所有傻瓜都站在另一边是令人欣慰的。用愚蠢可笑的论点来支持自己的立场会引起不协调,因为它提出了对该立场的正确性的怀疑,或者提出了对赞同该立场的人的智力水平的怀疑。同样,支持对方的貌似合理的论点也会引起不协调,因为它意味着对方可能是正确的。由于这些论点引起了不协调,人们就尽力不去思考这些问题——也就是说,人们不去认真了解这些问题,甚至干脆忘掉它们。这就是琼斯和科勒的发现。他们的被试人并不是以纯粹理性的方式记忆,而是倾向于记住那些与自己立场一致的、合情合理的论点,以及那些与自己立场相反的、荒唐可笑的论点

  查尔斯洛德、李罗斯和马克莱伯在一个类似的实验中证明,人们在处理信息时是存有偏见的。人们歪曲事实以使其符合他们原有的认知。
  
  做决策带来的不协调
  人们在做决策时——尤其是困难的决策,或是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财力的决策——几乎总要体验不协调。这是因为他们所选择的方案很少让他们处处称心,而他们所放弃的选择又并非一无是处。但当做出抉择之后,他们会神奇地坚持认为自己选择的方案优于放弃的方案。因为做出决定后会产生一种不协调,即选择的方案的缺点和放弃的方案的优点。为了减少不协调,他们会把两个选择对象在认知上分离开来,即在决定做出后,便强调所选方案的优点,弱化其缺点;而对于未选择的方案就强调其缺点,弱化其优点。人们为自己的选择而辩护。(印证了“一致性原理”,进一步衍生出“登门槛战术”)
  不可挽回的重要性
  当决定已愈不可挽回,不协调将愈会增加;为了减少不协调,如果一个人不能再对决定有所作为,便会更加肯定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
  
  两个持有相同观念的人,对正反观点的态度都是五十对五十,但当他们一旦做出(相反的)决定,他们的态度就会发生天壤之别。
  
  不协调与自我概念
  在自我受到威胁时,表现出来的不协调是最强的。这样,导致上述情境中出现不协调的重要因素并不是『我说了x』的认知与『我不相信x』的认知之间互不协调。相反,重要因素是我错误地引导了人们:『我说了一些连自己都不信的事』的认知与我的自我概念不协调,即与『我是一个正直的人』的认知不协调。
  后来对于该问题的大量研究支持了这个推理,从而使我们能够陈述一个关于不协调和自我概念的普遍原则。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不协调的作用是巨大的:(1)人们认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2)他们的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后果时。也就是说,后果越严重,责任越大时,不协调就越大;不协调越大,态度的改变就越大。例如,当你犹豫是否应该让座时,被旁人怪罪(定性)没有让座。不让座的行为与美德产生了不协调。此时相对于起身让座(认错),你更容易源源不断地想到很多理由支持你不让座(使行为合理化),最后你会相信自己不让座是合乎情理的,即使你原本有让座的打算。
  
  不充足理由
  如果一个人在缺乏外在理由的情况下从事了一项相当枯燥的工作,比起具有充足的外在理由而干同样的工作,更有可能认为这项工作是愉快的(更加会认为促使自己做这项工作的原因是内在理由)。
  
  应当明确一点,我们并没有断言人们喜爱痛苦。不,人们并不喜爱痛苦。我们也没有断言人们之所以喜爱某些事情,是由于这些事与痛苦经历相联。我们要说的是,如果一个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或目标自愿经受了困难或痛苦的体验,那么这个目的或目标就变得更有吸引力了,这个过程称为付出的努力辩解(justification of effort)。
  在许多不协调情况中,减少不协调的方法不止一种。例如在入会仪式实验中,我们发现那些花费很大努力才加入一个枯燥乏味的团体的人,总是说服自己去相信这个团体有意思。这是减少不协调的惟一方法吗?不,另一个使付出的努力合理化的方法是修正对过去的记忆,也就是说,修改我们对经历痛苦或付出艰辛努力之前的记忆。还有一种减少不协调的方法就是使自己相信没付出很大的努力。

  戴维`格拉斯做的一个实验也得出了相似的结果。在实验中,当研究者劝诱被试人向他人发出一系列电击时,由于使受害者遭受痛苦,那些自认为善良、公正的人就贬低受害者。有趣的是,在自尊心极强的人当中,这个结果更加明显。如果我自认为是一个浑蛋,让另一个人受苦则不会引起那么多的不协调,因为我不需要使自己相信他活该受苦。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恰恰因为我认为自己是个非常好的人,所以,如果我让你遭受痛苦,就一定会让自己相信你是个讨厌鬼。换言之,像我这样的好人不会随便伤害无辜者,所以,如果我对你有所伤害,就是你罪有应得的。

  现在我要详细阐述第一、二章里提到的一个观点:归根到底,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是每个人都会像卡利中尉那样屠杀无辜。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卡利中尉的行为并不是个别的现象,它只是普遍现象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我们不光要记住这一点,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要认识到某些情境因素可对人类行为施加非常强大的影响。因此,在我们把一种行为简单地视为少有的古怪、少有的疯狂或少有的卑鄙可耻行为之前,考察一下产生这种行为机制的情境才是明智之举。然后,我们才能逐渐了解到,因为允许某些情境存在,我们正在付出可怕的代价。
  对危险与不可避免事件的自我辩解反应,即否认危险的发生并且拒绝思考这个问题,可能在短期里给人以慰藉。但是,如果这些反应阻碍了我们采取措施去加强自身安全,从长期看来会造成致命的危害。
  所以,反应的实质主要取决于人们是否相信预防措施能真正增加对不可避免事件的控制程度。如果这种措施基本上毫无用处,那么在这方面花费精力只能进一步增加不协调的感觉。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很可能会为自己不采取安全措施而辩解,否认灾难发生的可能性或大大低估它的强度。
  
  自尊心的重要性
  自我评价高的人比自我评价低的人更难接受”我做了不道德的事”。假如较低的自尊心果真是犯罪和残暴行为的前提,那我们就该尽一切可能帮助个体(尤其是孩子和学生)学会自重和自爱。
  
  不协调作用的两种解释
  我重述不协调理论的关键在于,一个人改变态度的倾向是由违背自 我概念引起的一种令人反感的不安状态所激发的。
  贝姆的观点是,许多不协调作用无非是人们根据对自己行为的感知得出的所能采取的态度的合理推论,称为自我感知理论(self- perception theory)。
  
  
  
  

CH6:人类的攻击性

  攻击性的定义
  社会心理学家对攻击性行为(aggressive action)的定义是旨在导致他人身体上或心理上的痛苦的有意识行为。不能把它与武断混淆在一起,尽管很多人经常把他人的行为视为“具有攻击性”,如果他们是为了保卫自己的权利、写信给编辑抱怨确实存在或想象出来的不公平现象、特别努力工作、表现出野心勃勃、或是真正的坚定不移实现目标的人。
  区分敌意性攻击与手段性攻击是很有用的。敌意性攻击(hostile aggression)源于愤怒的情绪,目的是给他人造成痛苦或伤害。而手段性攻击(instrumental aggression)中存在着伤害他人的动机,但伤害是为了达到其他目的,而不是给他人造成痛苦。

  一些学者进一步发展了攻击性是人所固有的本能这一观点,认为人不仅先天就有残杀性,而且在所有动物中,人的这种肆无忌惮的破坏性是独一无二的。因而,这些学者提出,把人类的行为称作兽行是对其他动物的诬蔑。安东尼斯·托尔雄辩有力地表达了这一观点:
  我们一般用兽性或兽行来比喻人类最可恶的残暴行为,这些词表明这种行为是那些进化程度比人类低的动物的特征。但实际上极端“残暴”的行为只有人类才有。人们野蛮地相互残杀,这在自然界中是独一无二的。可悲的事实是,在地球上的一切动物中,人是最残酷、最无情的物种。在阅读描写人对人实施暴行的报纸或历史书时,虽然我们可能被吓得退缩,但我们心里很清楚,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盘踞着与导致谋杀、虐待和战争同样的野蛮冲动。

  
  精神宣泄
  在另一种意义上,人们曾争论说,攻击性具有一种有用的也许是必需的功能。这里我说的是心理分析引入的概念:宣泄(catharsis)即能量的释放。具体地说,我们前面提到过,弗洛伊德认为,除非允许人们宣泄自己的攻击性,否则攻击性的能量将受到抑制而产生压力,由于这种能量要寻找一条输出通道,因而便产生暴力行为,或以精神疾病的状态显现出来。但释放攻击性能量未必能减少敌意或攻击性。
  如果报复行为与所受伤害相等,将减少进一步攻击的需要;如果报复行为超过了所受的伤害,将产生不协调,并为这个差异辩解。这个辩解的形式是,先伤害使你愤怒的对象,然后再贬低他,所以发泄攻击性并不能抑制攻击倾向,却往往增加攻击倾向。
  革命通常不是由那些头部还埋在污泥中的人发起的,而常常是由那些刚从污泥中抬起头,举目四顾,注意到别人比自己生活得好,而且整个制度对自己很不公平的人发起的。因此,挫折感不是简单剥夺的结果,而是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的结果。假设我不愿意受教育,而你愿意受教育,你的职业比我强,当我想到这一点时,并不感受到挫折而灰心。但是,我们两个都受过教育,你是白领工人,而我(因为是黑人或奇卡诺人,或妇女)却只能扫大街,我就会感到受了挫折而灰心丧气。
  津巴多认为,匿名状态会产生非个体意识(deindividuation)现象,这是一种自我意识减弱的状态,对社会评价的关注降低,对不正当行为的自我约束减轻。马伦的研究认为,当人们身为一个群体的一员时,他们是“不为人所知的”。他们的自我意识会降低,更少在意对攻击性、破坏性行为的自我约束。所以,他们更不可能对攻击性行为负责。
  
  
  
  
  

CH8:偏见

  刻板印象与偏见
  从技术上讲,偏见有积极与消极之分。我可能对现代艺术家产生抵触的偏见,也可能对他们产生赞同的偏见。这一章中我不准备探讨与“赞同”他人的偏见相关的情况,因此,我所使用的偏见的工作定义将只限于消极态度。偏见(prejudice)是对于根据错误或不完全的信息概括而成的可辨识团体的敌对或负面的态度。
  对布朗将军与尼克松总统所指的某群体的特征或动机的概括称作刻板化。刻板化(stereotype)是把同一个特征归属于团体的每一个人,而不管团体成员中的实际差异。这样,相信黑人天生就有节律感,相信犹太人贪财,那就会认为所有黑人都有节奏感,或者认为所有犹太人都在四处奔波、积蓄财产。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将刻板印象用在不同的人身上。
  刻板化并不一定是一种恶意的行为,它常常只是简化我们对世界看法的一种方法,而且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有过这种行为。但另一方面,如果它蒙蔽了我们,使我们看不到群体中的个体差异,那它就是不适当的,并具有潜在的危险。
  就其本质而言,刻板印象的性质并不一定都是侮辱性的。但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即使刻板印象是中性的或是正面的,对于刻板印象的对象来说也是有害的。比如说,认为“雄心勃勃”是犹太人的特点,“天然节奏感”是黑人的特点,“艺术家气质”是同性恋的特点,这虽然不一定是消极的,但仅仅因为它剥夺了个体应具有个性特点(不管它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的权利,所以这种概括实际上是有害的。
  如果“顽固先生”路过一位白人的家,看见垃圾箱被弄翻了,垃圾撒了满地,“顽固先生”会推论出可能有条野狗刚在这里觅食。如果他路过一个黑人的家并看到同样的情景,他就会很生气,并且断言说:“这些人过得跟猪一样。”偏见不仅影响他的归因和结论,而且他的错误结论又为其负面感情进行了辩解并使之得以强化。因而,整个归因过程呈螺旋式上升,即偏见引起了某种特定的负面归因或刻板印象,而这种负面归因或刻板印象又反过来加强了偏见。
  
  谴责受害者(受害者有罪论)
  让从未体验过偏见的人们充分理解作为偏见对象的感受有时是十分困难的。对于处于支配群体并相对具有安全感的人们来说,通情并不是呼之既来的。虽然他们可能产生“同情之心”,并希望目睹的一切不是真的,但“自我正确的意识”的痕迹常常会潜入他们的态度,使他们容易将罪名归因于受害者。这种情形总是以“罪有应得”的形式出现。例如,“如果犹太人在历史上一直遭受迫害,那说明他们一定是做了某种错事。”“如果她遭到强暴,那说明她一定有过煽情的举止。”“如果非裔美国人、拉美人、美国印第安人、同性恋者不想惹麻烦,为什么不??”(远离报纸的头条新闻、闭上嘴巴、不要去那些不受欢迎的地方等等)。这种建议包含着一项指令,它要求偏见的对象遵守那些比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还要严厉的规则。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因为受害人遭受不幸而谴责受害人(即将受害人的困境归因于他们的性格特点与无能)的倾向往往是被一种希望看到世界是公正的动机所驱使。正如梅尔文勒纳及其同事指出的,人们容易用个体的性格特点来解释那些否则无法解释的不公平事件。

  [我的理解]
  1. 对于持有受害者有罪论观点的人来说,他必须接受以下两种观点之一:要么是『我所生活的公正和平的世界怎么会出现这种恶人?』,要么是『受害者做出了某些特异性举动刺激到了好人让他突发地做出了恶行』。他们不愿意承认公平的世界会培育出这样的恶人,因为这会使得他们感觉到不协调(认知不协调),所以他们愿意相信这是受害者的特殊举动引起的特殊事件。或者,他们是忽视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将施暴者当作了普通人的代表,事实上施暴者的个性不能代表整体的共性。或者,他们会忽视情景的作用,而过度归因于个人内部因素(基本归因错误)。例如『某人与室友发生了矛盾,杀害了室友』,倘若宣称『某人从小品学兼优』,那么认为受害者有罪的比例就会增加;倘若宣称『某人家庭破裂,酗酒好赌,有犯罪前科』,那么认为受害者有罪的比例就会减小。这就是情景的作用,当然,这也是一种刻板印象。但倘若对于施暴者的背景隐藏不说,受害者有罪论观点的持有者们就会完全忽略掉背景的影响,将这件事局限于施暴者和被害人两个人的内部因素,这种情况下他们不理解施暴人和受害人的特异性,于是会很自然地把这两个人当作最普通不过的普通人。他们为施暴者辩护,是在为作为普通人的自己辩护,他们不相信自己或者同为普通人的别人会无端杀人。
  2. 行为→不幸的结果。对于受害者来说,他只当[行为]是正常的行为,料想不到会导致[不幸的结果]。对于受害者有罪论观点的持有者来说,他们预先知道了[不幸的结果],并且知道如果避免[行为]可以避免[不幸的结果],于是认为是受害者的[行为]招致了不幸,即便在正常场合下,这个行为是正常的。这里的逻辑推导是典型的错误:
  ①不幸结果C蕴含合法行为A,不能推导出合法行为A蕴含不幸结果C,只能推导出非合法行为A蕴含非不幸结果C(C→A ⇔ ﹁A → ﹁C )
  ②合法行为A并不能完全推导出不幸结果C(A推不出C)
  ③合法行为A+非法行为B能推导出不幸结果C(A且B→C)
  那么非A非B都可以规避掉不幸结果C,A与B相比,我们显然应该罪过归咎于行为B,但他们的逻辑中忽视掉了B的影响。

  
  我们对他人的认识常常影响我们的行为,也就是说,我们首先按照自己的想象,来看待他人的特点与行为。我在其他章节里曾把这种现象称为“预言的自我实现”。例如,假设我和你素昧平生,但我们的一位共同认识的人告诫我,你是一个冷酷、孤僻、沉默寡言的人,当我们见面时,我很可能也保持与你的距离,并采取冷漠、孤僻的方式对待你。而在实际生活当中,你是一个热情开朗的人。可是我的行为没有给你一个显示你本来性格的机会。作为对我的行为的对应,你也很可能保持与我的距离,这样,我对你的先人之见(你不是个热情友好的人)就得到了证实。
  这只是众多“观念创造现实”情景中的一例。当我们持有错误的观念或对他人持有偏见时,我们对他人的反应往往会使他人的行为方式最终验证了我们的错误判断。社会心理学家罗伯特默顿写到,这种预言的自我实现创造了“谬误的王国”,并使之长生不息。如果人们把女性视为被动和依赖的代名词,或者把黑人视为懒惰和愚蠢的代名词,他们就可能这样对待女性和黑人,并在无意间创造出与这些刻板印象相联的行为或特征。“瞧”他们会对自己说“我对这些的看法始终是正确的。”
  概括起来,上述研究的结果帮助人们理解了刻板印象难以改变的原因。当我们对他人持有某种看法时,预言的自我实现使我们创造了一个与我们的预期一致的社会现实。即使我们的思想开放到能够检验我们的观念的正确性时,我们往往仍会不自觉地应用证实我们刻板印象的正确性的“检测”方法,甚至在我们的观念错误的时候也如此。
  
  “未意识到的意识形态”是说,人们盲目地接受了一套信仰,却并未意识到它,因为人们甚至无法想象世上还存在着其他观念。
  
  请记住阿伦森的第一法则:干蠢事的人不一定都是蠢人。同样,做“劣等”事的人不一定都是劣等人。
  其二,必须意识到所有人——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男孩、女孩;无论是黑人、拉美人,还是白人、亚洲人;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无论是同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都是束缚着我们的刻板印象的受害者。如果遗漏了“某些角色比其他角色更有限制性、更虚弱”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那将是幼稚的。然而,如果疏忽了“群体挣断偏见枷锁的力量间接地使我们获益”这一事实,也将是愚蠢的。随着我们学会接受他人超出角色范畴的行为,我们自己超出角色范畴的行为也会逐渐被人接受。最终,我们会更加自由地发挥自身作为人的潜力。
  
  偏见的原因
  是什么使人产生了偏见呢?偏见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进化的心理学家认为,动物对在基因上与其相近的其他动物具有强烈的认同感,而对在基因上与其不同的其他动物具有强烈的惧怕感和厌恶感,即使这些动物并没有伤害他们。因而,偏见可能是与生俱来的,是人类生物进化机制的一个有机部分。正是这种机制使得人们热爱家庭、热爱同胞,而对外人怀有敌意。另一方面,可以看到,作为人类,我们区别于低等动物;人类的本性可能是善良、开放、合作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偏见就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文化(父母、社区、媒体)在有意无意中教育了我们,让我们把一些负面的特征和归因强加在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身上的
  社会经济地位和教育程度低下的人们偏见更大,是由于下面的原因吗?1)他们需要一些比自己更低的人以显示自己优越;2)他们最强烈地感到,在工作竞争中,少数团体成员是他们最直接的竞争对手;3)他们比大多数人更易受到挫折,因此他们更具有攻击性;4)缺乏教育增加了他们简单刻板地看世界的可能性。
  偏见的四个基本因素:1)经济和政治的竞争或冲突;2)转移攻击目标;3)人格需要;4)对现存的社会规范的遵从。
  
  偏见的替罪羊理论
  出现替罪羊的一般情境是:个体倾向于把攻击矛头指向自己不喜欢的、看得见的、相对软弱的群体。此外,攻击的形式则取决于我们所讨论的内集团(自己人的集团)允许和赞同什么:在我们的社会中,对黑人施以私刑和对犹太人的集体迫害并非经常发生,除非在占统治地位的文化或亚文化认为合适的情况下。
  
  四条结论
  1)平等社会地位的接触在没有经济冲突的理想条件下可以(并确实能够)增加理解,减少偏见。
  2)不可避免性心理可以(并确实能够)产生压力以减少偏见态度,并且为理想条件下以和平、非暴力方式消除种族隔离打下了基础。
  3)在有经济冲突的地方(如取消隔离的私人住宅区中)偏见态度往往会增长。
  4)由于在学校取消隔离而引起竞争,特别是如果对少数种族团体有严重不公平的地方,黑人和拉美人对白人的敌意往往会增加,这至少有部分原因是由于他们想重新得到某些已失去的自尊心。
  
  
  
  

CH8:喜欢、爱与人际关系

  外貌吸引人的容易被原谅,外貌无吸引力的容易被指责;外貌吸引人的容易受欢迎,外貌无新引力的不容易受欢迎;外貌吸引人的甚至在初始工资上也会占优势。当然大多数人都不承认他们会把外貌放在很高的位置,但事实上他们都不可避免的受了影响。呵。除了视觉美,其他美也会带来同样的效果,只是视觉美是最直接、最容易接收到信号。
  被试人往往最喜欢那些态度与自己不同却表示喜欢自己的人。因而,尽管我们普遍喜爱与我们态度一致的人,但如果遇到一个观点与我们不同却又喜欢我们的人,我们往往就因此而推断出,此人一定认为我们身上有些独特的东西很有吸引力。简言之,在观点不一致的时候,人们往往猜想“那个人喜欢我本人不是喜欢我的观点”。
  
  相关点:帮助与被帮助、个人特征、能力、美、相似性。
  

  但是,就像对赞扬我们的人一样,我们并非总是喜爱给我们好处的人。具体地说,我们不喜爱那样的人,他们的帮助看来好像附有一些绳索,这些绳索对接受者的自由是一种威胁。如果送给别人礼物时要求别人回赠,人们就不喜欢接受这种礼物。同样,人们不喜欢接受那些想从中获利的人所给予的好处。前面我曾提到一个例子:如果你是教师,也许愿意接受学生送来的礼物。但如果一个学习成绩处于及格边缘的学生,在你正要给他评定学期论文之前送给你一件贵重的礼物,你就会感到非常不舒服。杰克布雷姆和安科尔的一个实验有力地支持了这个推论,在这个实验里,实验者请大学生们参加一项研究工作(实验者把它说得十分重要),在研究中他们将对另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做出评价。当每个被试人正等待着实验开始时,这“另一个人(实际上是实验者的助手)请求离开房间片刻。在一种条件下,他一会儿就回来了,重入旧座;在另一种条件下,他带两瓶可口可乐回来了——一瓶给自己,一瓶给被试人。接着,助手要求每个被试人帮助他完成一项枯燥的任务。非常有趣的是,未得到可口可乐的学生比得到的学生更有可能去帮助他。这项研究的结果表明:恩惠和选择不是普遍的酬赏。对一只饥饿的老鼠或一个饥饿的人来说,一碗米饭就是一种奖励——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或者其他什么人给予的,也不管在白天或黑夜、冬天还是夏天,它都是一种酬赏。这就是说:这种酬赏是“跨情境的”。而赞扬、恩惠等却不是跨情境的:它们是否能起酬赏作用取决于情境的细微变化,这些变化中有些是非常微妙的。的确,我们已看到过,赞扬和帮助有时能使赞扬者或帮助者更无吸引力,还不如闭上嘴巴或老老实实地把手放在衣袋里呢!戴尔卡内基的忠告并非总是有效的。如果你希望某人喜欢你,把恩惠作为讨好的手段,那是十分冒险的。

  
  爱的定义
  什么是爱?举例说,它是否仅仅是一种对喜欢更强烈的解释呢?或者是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爱有很多种类吗?或者所有的爱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吗?尽管诗人们和哲学家们以及最近的社会心理学家们提出了这些以及与之类似的关于爱的问题,他们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答案。给爱下定义的困难看来(起码是部分地)在于事实上爱不是一个一体的、一维的,而是一个复杂的、多面的现象,它在多种的关系中被经历体验。的确,我们用“爱”这个词来描述不同种类的关系中的感情,例如:浪漫的情人间的,已婚的夫妇间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以及亲密朋友之间的。
  正因为这种复杂性,社会心理学家们发展了不同的方法来在不同的形式下分类和描述爱。例如:齐克·鲁宾认为爱在概念上与喜欢不同,并且设计了调查问卷来测量每一阶段的不同。根据鲁宾的观点,爱并不是更深的喜欢,而是典型地包括了一系列质的不同的感情和对被爱者的关注。喜欢,在这种观点里,被标记为钦佩和友好的感情,显示为这样的内容:“__是那种我想成为的人。”爱,与之相比,主要包括了强烈依恋的感情,亲密,以及对自己所爱的人成功的深深关注。来自鲁宾的爱的量表的例子有:“如果我从未和__在一起,我会非常地痛苦”(依恋),以及“我想我能向_____倾述几乎所有的事”(亲密)。
  当鲁宾的研究表明爱和喜欢某人毫无疑问是不同的经验时,其他的研究者对爱的经验本身的变异给予了注意。艾莱哈特尔德和她的同事们把爱分成了两种基本的类型:激情的爱和友情的爱。激情的爱(passionate love)以强烈的感情、性的渴望和对爱人极度的关注为特征。它的开始常常是迅速的而非渐进的,并且几乎不可避免的,它如火的热度会随时间而冷却下来。在一些关系中,激情的爱也许是最终发展成友情的爱的前奏。友情的爱(companionatelove)是一种更温和的、更稳定的经历,以相互信任的感情、可靠性和温暖的感觉为标志。与典型的易逝的罗曼蒂克激情的爱相比,友情的爱通常持续得更久并且随时间而加深。
  不用说,有很多种描述爱的方法。一种特别有用的分类是爱的三角(triangle of love),它由罗伯特斯腾伯格和他的同事们研究出来。他们描述爱包含有三种基本的成份:亲近,激情和承诺。亲近指靠近并与一个同伴结成亲密的私人关系的感觉。激情指一个关系中“热”的方面——即,你对你的同伴所经历的激情,包括性的吸引。承诺包括有两种决定——是短期爱你的同伴还是长期爱你的同伴并且爱他(她)陪伴他(她)直到死亡。爱可以仅由这三部分中的一个成分或同时由三部分组成。例如,一个人会从另一个人身上感到强烈的热情或外貌吸引(仅仅是迷恋),但他(她)不会经历任何与真正亲近有关的东西。随着关系的发展,它也许会发展到一种激情和亲近相结合的状态中,这被斯腾伯格称为浪漫的爱。最终的目标是圆满的爱——这是三种成分混合的产物。斯腾伯格用友情的爱这一术语来描述以亲近和承诺为特征的爱(但这种爱并不包含激情),像艾蒂·哈特费尔德做的那样。这种暗示是,随着一对夫妇不断地更适应对方,很可能激情会成为日常生活的牺牲品,并且需要不时地被点燃。
  
  性行为中性别差异的演变
  HORRIBLE!!!
  
  公有关系
  玛格丽特·克拉克和嘉德森·米尔斯在交换关系和公有关系之间做出了重要的区分。在交换关系(exchange relationships)中,人们所关注的是确信实现某种公正,以及确信每一个成员的酬赏与代价的分配是公平的。在这种关系中,如果有一个较大的不平衡,两个人都会不愉快:处于缺欠一端的人通常会感到愤怒或者沮丧,处于盈余一端的人通常会感到负疚。相比较而言,公有关系(communal relationship)是那种在其中任何一人都不得分的关系。并且,一个人在另一个人有需要时给予自己所拥有的,而当自己有需要时,也会准备好接受同样的关怀。虽然在公有关系中的伙伴们并不完全对严格的公平不关心,他们对它感到放松并且有信心通过长期的努力达到公平。这个关系越近越亲密,它就会变得越具有公有性。克拉克和米尔斯认为婚前的协定(在这之中那些准备结婚的人们明白地指出了他们对配偶所具有的期望)更可能破坏而不是增加他们之间的爱。
  
  有效交流的特点:及时反馈、直接坦率、表达感情而非评价(直接的评价容易给人以伤害)
  事实上,我们每人都穿有一套行为的盔甲,使别人不能伤害我们。这就产生了许多不真诚的行为——我们在别人面前隐瞒自己的真实感情,这是通过“短路”过程来实现的,有时,我们的短路很成功,以致连自己对自己的感情也模糊了。
  
  
  
  

END:一些值得摘录的话

  一些读者可能会因为发现自己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能够理性、全面地思考而感到沮丧。因此,认识到人类大脑具有无限的能力或是我们拥有通往绝对真理的通道是件令人兴奋的事情。同时,我也要提醒大家,如果没有认识到捷径同样会导致偏离真理的偏爱和偏见,将是十分危险的。我们若非认识到在认知上的极限,就会为它驱役。例如,如果我们没有认识到我们经常根据刻板化的偏见来判断别人,如果没有认识到呈现某条信息的特殊方式可能深刻地影响我们的判断,我们就不能采取措施,校正错误。更糟的是,如果我们没有认识到认知吝啬鬼的后果,就会认为自己是真理的化身。历史告诉我们,人们很容易将仇恨与残暴用到极处,却还以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
  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电视剧的双关手法阐明了社会认知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解释社会事件的方式通常取决于我们现在的想法,也取决于我们一般用以判断事物的信仰和范畴。解释世界的范畴因人而异;有些人透过乐观的眼镜看世界,而有人用敌意或悲观的眼光看世界。
  我们对世界的诠释还取决于情景中最显著的事物。而显著的事物可由先入效应(priming)引发。先人的过程基于这样一个认识:最近的或经常被激活的想法最有可能被大脑捕捉到,因而会被用来解释社会事件。
  研究结果十分清楚。看完这些编辑过的新闻报道后一周,被试人确信目标问题——即他们观看的节目中被广泛报道的问题——比他们看节目之前更加重要,更亟待解决。另外,被试人按照他们对该问题的新理解采取行动,根据总统在目标问题上处理能力来评估他的成绩。他们对积极支持解决目标问题的候选人表现出正面倾向。正如政治学家伯纳德科恩所观察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大众媒体在告诉人们如何思考方面可能不很成功,但它在告诉人们思考什么方面却获得了惊人的成功……。
  为什么简单地变换措词方式会使人们产生如此之大的改变呢?卡恩曼和特沃斯基注意到,人们不喜欢失去而总是试图避免受到损失。失去20美元要比得到20美元更使人痛苦。(损失厌恶)
  为什么首因效应会影响人们的印象的形成呢?研究发现了能够说明上述两种情形的证据——两种情形都可能发生,这取决于当时的情况。根据注意力递减理论,随着人们注意力的转移,列表上排位靠后的项目受到较少的关注;因此,这些项目对判断的影响力较少。根据解释性理论,排在前面的项目会产生最初的印象,而这一印象将以两种方式来解释排在后面的信息:(1)通过削弱前后不一致的事实(假如史蒂夫很聪明,为什么他会好妒忌呢?);(2)通过依次排列的单词的些微改变(如果史蒂夫很聪明,那么爱发表意见就是正面的性格特征;如果他很固执,那么爱发表意见就是负面的性格特征)。不管哪一种解释,首因效应都对社会判断有重要的影响。而且,我们通常几乎无法控制所获信息的顺序——无论信息来自电视新闻节目还是来自平时对朋友和邻居的观察。因此,意识到这些效应的存在是很重要的,这样我们才能尽可能更正他们。
  当我们反复思考如何做出一个困难的决定时,一般都会辩解说:“如果我能掌握更多的信息。”虽然拥有更多的信息有时确会有所帮助,但同时它也能够通过所谓的稀释效应(dilution effect)改变我们对于事物的认识即中性和非相关信息容易减弱判断或印象。(稀释关键信息的影响力)
  根据丹尼尔·卡恩曼和阿莫斯·特沃斯基的实验,当我们运用代表性启发(representative heuristics)时,我们会关注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的相似性,以推断第一个事物与第二个事物类似之处。比如,我们知道高质量产品一般价格不菲,因此,如果某个产品很贵,我们会推断出它的质量很好。
  这种单凭经验的思考方式被称为可用性启发(availability heuristic),指判断是根据我们从大脑提取特例的容易程度而产生的。在许多情况下,可用性启发被证明是准确有效的。可用性启发的主要弊端在于,有时最先进入我们大脑的例子可能以偏概全,缺乏代表性,因而会使我们得出错误的结论。
  态度性启发的另一个维度是晕轮效应(halo effect)晕轮效应是一种概括性的偏见。在这种偏见下,无论我们对一个人的一般印象是好是坏,都会影响我们对他的判断及将来的期望。例如,如果你真的喜欢比尔·克林顿,那么你很可能认为他的不良行为没那么严重,并为其找理由开脱,同时你会夸大他的好的一面。在你的心中,他好像披着一轮天使的光环。同样,一个令人厌恶的人被假定是品德败坏的人,他们后来的表现也随之贬值。
  态度性启发的再一个维度是错误的一致效应(false consensus effect)。我们几乎都有过高估计在某一问题上与我们看法一致的人的数量的倾向性。如果我相信某件事情,我就匆忙下结论,大多数人都与我感同身受。换言之,我们经常(不一定总是正确地)假设,我们喜欢的事物别人也喜欢,我们喜欢做的事情别人也喜欢做。